建設單位 | 河北華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名稱 | 利用副產氯化氫年產10萬噸氯甲烷循環經濟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YP-2015014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王麗云 | 建設單位地址 | 寧晉縣鹽化工園區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閆召玲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李會敏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耿文英、李冰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張海娟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李會敏、耿文英 | 調查日期 | 2014.12.25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王麗云 | 陪同日期 | 2014.12.25 | ||
項目簡介 | 河北華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利用副產氯化氫年產10萬噸氯甲烷循環經濟項目,項目性質為新建基礎化學原料制造生產項目,項目規模為氯甲烷,生產規模為10萬t/a。項目擬建地點位于寧晉縣鹽化工園區。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擬建項目涉及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化學物質類職業病危害因素化學物質類:氯甲烷、甲醇、氯氣、氯化氫、氯化鋅(催化劑)、鹽酸、硫酸、氫氧化鈉。物理有害因素:高溫、噪聲。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該建設項目屬于26大類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的2619“其他基礎化學原料制造”。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該建設項目屬于十三大類“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的(二)“基礎化學原料制造”,判定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依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的規定,該建設項目擬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產工藝和產品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與其在《目錄》中所列行業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沒有明顯區別,故綜合判定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經過討論和審議,專家組認為河北安華質檢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編制的《河北華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利用副產氯化氫年產10萬噸氯甲烷循環經濟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格式內容規范,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報告提出了比較合理有效的職業防護設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作用。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的評審。但評價單位應按照專家意見(另附頁)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可呈報主管部門審核批復。 1、明確評價范圍,按導則要求重新編制正文及附件。 2、補充該項目施工過程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辨識及分析評價。 3、復核車間衛生特征分級。 4、正文中補充項目工程內容表、主要原輔材料產品中間產物特性表(周轉時間、濃度、毒性分級、三廢去向)、補充燃煤貯運,脫硫、脫硝及所涉及化學品的辨識、分析評價。 5、補充洪水及設計標高的內容(項目所在區域是否滯洪區)。 6、補充擬設置的輔助用室的情況、并針對擬設的輔助用室情況進行分析、評價。 7、補充微小氣候的調查評價。 8、補充控制室、值班室的調查評價。 9、按車間或工序進行擬設防護設施的分析、評價。 10、補充完善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智能化的內容。 11、補充技術來源及產業政策的符合性。 12、按《導則》要求完善附圖、附件。 13、完善補充評審會上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