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建投燕山(沽源)風能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河北建投沽源風電制氫綜合利用示范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YP-2016033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王少華 | 建設單位地址 | 張家口市沽源縣平定堡鎮口道營村南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孫秋娟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張海娟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耿文英、李會敏、 閆召玲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劉立然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耿文英、張海娟 | 調查日期 | 2016.7.10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項目簡介 | 河北建投沽源風電制氫綜合利用示范項目。項目性質:風電場部分為擴建項目,制氫站部分為新建項目。項目規模:風電裝機容量200MW、制氫設備容量10MW(分兩期建設,一期4MW,二期6MW),年上網電量為500.07GWh/a(未折算制氫消耗)。其中10MW電解水制氫系統配置5x400Nm3/h 中壓水電解制氫設備,年產氫氣1752萬Nm3。 擬建項目總投資:202576.43萬元,其中職業衛生防治專項經費的投資為218萬元。 項目擬建地點:擬建項目位于沽源縣西南部山區,場區內山勢相對平緩,溝谷縱橫。 擬建項目包括三部分廠址,分別為擴建的風電場風機所在區域、升壓站所在區域和制氫站所在區域。 本次擴建的風電場位于沽源縣西南約30km處,即省道S244的南側,場址西北側為中廣核黃蓋淖風電場,東南側為河北建投沽源東辛營風電場(即一期風電場),省道S242橫穿風電場中部,場址南北長約37km,東西寬約12km。 升壓站位于風電場中心位置的西側,與東辛營村隔路相望。升壓站的西側為一比較平緩山包,東側為耕地,北側緊鄰X404縣道。本次擴建風電場的35kV無功補償裝置和220kV配電裝置布置在升壓站內的南半部分,其北側為升壓站內的一期風電場的35kV無功補償裝置、220kV配電裝置及主控樓、綜合樓及輔助設施。 制氫站站址位于升壓站的東側約2km,西側距縣道X404約1km。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擬建項目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化學因素:氫氧化鉀; 物理因素:噪聲、工頻電磁場。 | ||||
結論與建議 | 建投燕山(沽源)風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沽源風電制氫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包括風力發電部分、制氫和氫氣綜合利用兩部分,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擬建項目屬于“風力發電”行業。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擬建項目屬于“其它電力生產”行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風電場是利用風力發電機組將風能轉化為電能,原料為風能,風能屬清潔能源,風力發電生產工藝先進、自動化程度高;制氫及綜合利用工藝流程簡單,技術成熟,依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中“按照《目錄》分類為較重或嚴重的建設項目,若建設項目擬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產工藝和產品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與其在《目錄》中所列行業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有明顯區別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可以參照第一、二條的規定綜合分析,相應降低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類別。”擬建項目接觸的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中無《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第142號)所列化學因素;無GBZ2.1-2007所列確認人類致癌物(G1類);無石棉纖維粉塵、矽塵(含游離二氧化硅10%以上粉塵)等高危粉塵;無核設施、輻照加工設備、加速器、放射治療裝置、工業探傷機、油田測井裝置、甲級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場所和放射性物質貯存庫等放射性裝置或場所。但員工接觸六氟化硫、氟及其無機化合物(六氟化硫分解產物),其中氟及其無機化合物(六氟化硫分解產物)為高度物質,但接觸人員較少,頻次較低,作為非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因此,經綜合判定,建投燕山(沽源)風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沽源風電制氫綜合利用示范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經過討論和審議,專家組認為《建投燕山(沽源)風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沽源風電制氫綜合利用示范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格式、內容規范,基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報告提出了比較合理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管理措施。同意該預評價報告通過評審。評價單位按照專家意見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可出最終報告。專家意見如下: 1、補充評價依據,完善項目依托內容; 2、細化類比企業檢測分析,對六氟化硫等作業場所事故通風內容進行滿足性分析; 3、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明確重點室內作業場所事故通風換氣次數; 4、細化沖淋洗眼設施、報警設施、個人防護用品配備、警示標示和告知卡設置等內容; 5、專家提出的其他問題。 |